房地产类(含物业管理)经济师职称考试
招生简章

    一、考试说明
    房地产(含物业管理)类经济师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,由全国统一组织、统一大纲、统一试题、统一评分标准。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:经济专业初级资格、经济专业中级资格。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,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,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,与工程师、会计师等职称级别相同。
    1993年1月,人事部下发了《人事部关于印发<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>及其<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人职发[1993]1号),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。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,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。

    二、考核条件:
    经济专业职称考试分为二级:经济师初级职称和经济师中级职称。

    三、考试科目
    初级:经济基础知识、房地产(含物业管理)专业知识与实务;
    中级: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、房地产(含物业管理)专业知识与实务。
    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,满分140分。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(黑色或蓝色)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,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。

    四、考试时间:
    考试每年举行一次, 2015年考试时间:待公告通知。

    五、培训特色:
    保过:根据历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情况,其整个教学包括:全面精讲基础知识+系统分析历年考题+模拟测验,直至通过。

    六、收费标准:
    初/中级1680元。
(以上费用含培训费,教材费,内部资料、自编习题集、模拟试卷 )。

    七、开班时间:2015年6月开始,间周的星期日上课。

    八、证书颁发:
    经济师职称考试合格者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(职改)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
    九、证书样本:

    十、报名须知:
    1、参加培训人员,携带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历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近期1寸照片1张(蓝底或白底均可,不可红底)办理报名手续。
    2、报名地址: 南通市跃龙路38号 国际大厦319室(电视塔南侧200米)
    3、报名电话: 83518828 施老师 13906297632

南通博圣培训中心 2015年1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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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日期:2015-04-27